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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科学技术局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德清县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的实施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7日    来源:

各乡镇、开发区(高新区)科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我县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德清县科技局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德清县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需求,认真组织实施。

德清县科学技术局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


关于开展德清县科技型小微企业

信用贷款业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强化对企业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持,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德政发〔2012〕23号)文件精神,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创新,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无抵押、无担保融资难问题,着力为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新途径,德清县科技局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业务概况

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简称“科微信用贷”)是为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科技金融创新产品。由县科技局、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清农商银行”)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400万元,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简称“风险资金池”),并通过风险资金池资金引导,由德清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中心配套放大规模为4000万元信用贷款资金,专项开展“科微信用贷”业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科技信用贷款服务。

二、支持对象

1. 注册在德清县境内,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

2.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或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3. 拥有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4. 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研发投入占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以上;

5. 企业法人和主要经营者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额度

单个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利率按照《德清农商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四、风险管理

风险资金池在德清农商银行科技支行设立专户,由县科技局和德清农商银行共同监管使用。风险资金池只对经由县科技局备案的“科微信用贷”按发生风险实际损失给予风险补偿。

1. 对发生贷款损失的,由德清农商银行依法追讨,经法院裁定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坏账净损失,县科技局与德清农商银行各承担50%。

2. 对风险补偿超出风险资金池规模的,县科技局不再承担风险补偿,剩余部分由德清农商银行承担。德清农商银行对坏帐损失贷款实行“帐销案存”,保留追诉权。

3. 发放“科微信用贷”时,先由企业按贷款金额的10% 存入风险保证金,当企业贷款发生3次欠息或本金逾期的,银行有权把保证金扣划代偿。

五、办理程序

1. 贷款受理。县科技局常年受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申请企业须按照要求详细填写“德清县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申请表”(申请表可登录县科技局政务网站http://www.dqkj.com下载),提供包括:公司章程、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及身份证、近期报表、企业技术水平的证明文件(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企业其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县科技局金融科,联系方式:8886271。

企业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2. 贷款初审。县科技局负责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书面和实地调查。初审合格后,将企业申请材料提交德清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中心。

3. 银行审批。按照审贷要求,德清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中心对通过科技审查的企业进行贷款审核,并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发放贷款。

4.科技备案。贷款发放后,由德清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中心向县科技局提交“科微信用贷”企业贷款凭证进行备案。风险资金池依据备案情况实施风险补偿。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宣传“科微信用贷”是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是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重要抓手。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微信用贷”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推动全县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结合入企服务等活动,加强对企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日常运行管理,切实组织推荐一批发展前景好,真正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2. 规范运行。设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池,对于改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集中申报、集中审查、集中核批、集中办理和定期监督”审批程序,加强和规范贷款审核发放,确保贷款办理公开、公正、公平。建立贷后回访制度,定期跟踪核查贷款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协议用途使用贷款,对于将贷款用于消费和挪作他用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协议并收回贷款,确保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德清县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需求申请表

   德科〔2013〕20号:科技小微信用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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