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投入券”助力企业抓科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4日 来源:
近日,我县科技局为推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动转型升级,通过“科技投入券”的形式,对企业进行科研补助。
据了解,根据“工业强县36条”中规定,必须确保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总额的50%以上用于科技研发,企业奖励所得的50%以上须用于本企业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
而此次出台的“科技投入券”是指企业享受工业强县36条政策及科技三项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政府性奖励资金的抵扣券。即企业当年度实际研发和技改投入资金达不到其当年享受政府性奖励资金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额50%的,不足部分以“科技投入券”的形式发放。下一年度企业实际研发和技改投入资金超过其同年享受政府性奖励资金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额50%的,超过部分可兑现“科技投入券”。
“科技投入券”有效期为一年。下一年度,企业年度实际研发和技改投入资金超过其当年享受政府性奖励资金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额50%的,予以兑现“科技投入券”;实际投入未达到50%的,该“科技投入券”作废。